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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上半年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3、2023年5月广东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188人公告订阅+
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2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40人,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2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同时,报考者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有70%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专业比对材料(详见报名材料)。 (4)如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3.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0岁(即1992年2月15日以后出生),双硕士、博士可放宽到35岁以下(即1987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4.教师资格证 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岗位须具备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职岗位须具备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本人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考生均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报考分为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两个环节。考生均需网上预报名,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以现场报名结果为准。 (一)网上预报名 考生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https://www.szkscp.com.cn,选择“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上半年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和地点:详见补充公告。考生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现场参加报名(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报名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图片格式,内容清晰可辨)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表(附件3,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3.近期生活照1张; 4.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院系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5.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公章;境外院校需提供成绩说明,外文材料需同时提供翻译件);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等); 7.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自愿提供); 8.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9.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手写签名); 10.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考生须提供在读证明,注明毕业时间,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函。 11.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报名时需提供专业比对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院校出具的课程设置说明、课程比对情况说明等。 (四)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一个考点限报考一个岗位。进入入围体检名单的考生,不能再次报考其他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4.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办法 招考学校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初步筛选,结合岗位特点及学校用人需求,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等。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且不超过拟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点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南山教育在线公布,敬请关注和留意。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将根据资格审查预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之内在南山教育在线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入围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将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山教育在线公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按规定时间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学校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按以下情形对应提供相关资料: (一)国内院校毕业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 (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学历相应证书,且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我市赴外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南山教育在线:http://www.szns.edu.cn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0755)26486918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5日 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11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11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57人,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11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专业 (1)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2)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相近,并在报名时提供专业比对材料(详见附件3)。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考生必须以应届毕业学历专业报考。如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本科专业要求为“数学”,研究生专业要求为“数学”,若考生应届学历为本科,专业为“数学”,则符合岗位条件,若考生应届学历为研究生,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岗位条件。 (5)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以该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3.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例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4.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即1982年11月29日之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 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岗位须具备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职岗位须具备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本人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5日8:00-2023年12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 考生均需网上报名,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11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最终报名结果以网络报名结果为准。 3.报名材料 考生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PDF格式,内容清晰可辨)进行网上报名: (1)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需附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3)近期生活照1张; (4)学历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院系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在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制等信息; (5)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科目成绩单,加盖公章;境外院校还需提供成绩说明); (6) 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等); (7)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自愿提供); (8) 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自愿提供); (9)考生须对提供的报考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应届生身份等证明,进行真实性、合规性承诺,提交《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手写签名); (10)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没有专业代码),报名时需提供专业比对的相关材料,包括课程设置说明、课程比对情况说明等。 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1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1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14)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1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4)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员名单,并通报考生就读院校。 (5)所有外文材料需同时上传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6)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7)本次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预计在两天内完成,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做好时间安排,确保资格复审时能够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 招聘学校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报考岗位条件,在报名网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 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笔试。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2.笔试网上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2023年12月12日8:00—18:00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3.打印准考证 完成笔试网上确认的考生请于指定时间从“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2月14日8:00后 入围笔试名单将在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00在南山教育在线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三)笔试 1.笔试组织 笔试由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及时间 (1)地点:深圳市南山区 (2)时间:2023年12月16日 (3)具体时间和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按测试内容分为A、B两种试卷类型。A卷测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B卷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行政能力测试。具体岗位测试内容见下表: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考生笔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笔试成绩,并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合格线在南山教育在线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学校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名额5倍,现场对其报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现场审核原件确认考生面试资格,发放面试通知书。若有资格条件不符的考生,则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直到达到拟聘名额5倍。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人员入围面试。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步公布。 (五)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及时间 (1)地点:深圳市南山区 (2)时间:2023年12月17日 (3)具体时间和地址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并划定综合成绩合格线,合格线在南山教育在线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据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按照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之内在南山教育在线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六)体检 取得入围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将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审核和考核。资格审核,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山教育在线通知公告栏目中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单位按规定时间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学校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获聘人员为国家事业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按以下情形对应提供相关资料: 1.国内院校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学历相应证书,且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十)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毕业生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及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考生,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考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未尽事宜按照我市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南山教育在线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电话:0755-26486097,0755-26486918 区属公办学校联系人及电话:详见附件6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400-838-9296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 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11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承诺书 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区属公办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5月南山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88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附件1)。报考者可通过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s://www.szns.edu.cn/)、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ns.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生源)的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方可报考。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22日之后出生)。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2.报考时间:2023年5月22日10:00至5月26日17:00。 2023年5月24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31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3.打印准考证:2023年6月6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包括同日举行的市、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市、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3年6月10日(周六):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3年7月20日16:00后公布。考试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查询合格线。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二)资格初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初审办法将在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①报考者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初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南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1)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拟聘人数5倍的(超过5倍指排名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情况),该岗位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2)同一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拟聘名额5倍的,每减少5名面试人员削减1个拟聘名额,面试人员减少数达不到5的,不削减拟聘名额(比如拟聘4人,面试人数16-20人的,均可确定4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11至15人的,均可确定3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为6至10人的,均可确定2名体检人选,依此类推),体检人选按削减后拟聘名额确定。同一岗位不足5人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加试决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南山区教育局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二)体检安排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主管单位或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区人力资源局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如出现职位空缺,不予递补聘用。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5月22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3年5月22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 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s://www.szns.edu.cn/ 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ns.gov.cn/ 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 (七)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55)26480211,26486381,26486918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八)本公告由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询>>> 附件1: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pdf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doc 附件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docx 附件5: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doc 南山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 原标题: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ns.edu.cn/tzgg/202305/t20230512_135618.html2023年5月广东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188人公告订阅+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2023年5月广东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188人公告订阅+、2023年5月广东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188人公告订阅+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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